發布:2020-07-15 閱讀:2986次
7月13日記者從中央氣象臺獲悉,6月1日以來,南方出現6次強降雨過程,截至7月12日,長江流域平均降雨量達403毫米,較常年同期偏多49%,超過2016年(395毫米)和1998年(358毫米),成為1961年以來同期最多。
同時,監測顯示,7月8日18時,鄱陽湖主體及附近水域面積較7月2日擴大352平方公里,達4206平方公里,較歷史同期平均值(3510平方公里)偏大2成,為近10年來最大,五大支流入湖口濕地大面積被淹。
13日,南方強降雨按下“暫停鍵”,但從14日起,強降雨蓄力再出擊,西南地區東部、江漢、江淮、江南北部等地將被雨水籠罩。中央氣象臺預計,14日至16日,西南地區東部、江漢、江淮、江南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區有大到暴雨,局地有大暴雨。
不少房屋抵擋不住持續的暴風雨,發生房屋倒塌等事故。老舊房屋由于使用年限較長且常年失修,每逢雨期常會出現漏雨現象,一旦發生暴風雨易發生事故。受水災影響,水浸后的房屋、商鋪、車庫、地下室等如何快速檢查、修復,確保安全,災后重建重修工作是關鍵!
做好房屋安全防范措施,應當根據房屋建筑的類型、使用年限和已使用時間情況,定期的委托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進行房屋安全鑒定檢測工作。
1、學校、幼兒園、醫院、商場、賓館酒店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筑場所,應每5年進行一次房屋安全鑒定評估工作。
2、一般居住型建筑房屋,使用年限滿30年時,應進行首次安全評估,并每10年進行次房屋安全鑒定評估。
3、當房屋達到所設計的使用年限仍需繼續使用的,應每2年進行次房屋安全鑒定評估。
4、建立在河渠、山坡、軟基等危險地段的房屋建筑,應每5年進行一次房屋安全鑒定評估。
5、當房屋的梁、板、柱等結構構件和陽臺、雨罩、空調外機支撐構件等外墻構件及地下室工程,使用滿30年,應進行首次房屋安全鑒定評估, 并每10年進行一次房屋安全鑒定評估。
6、當房屋需要建立懸掛陽臺、玻璃幕墻、外墻貼面磚石或抹灰、屋檐等,應每10年進行一次房屋安全鑒定評估。
除以上情況出現下列情形的也需委托房屋安全鑒定公司進行房屋安全鑒定:
(一)房屋出現開裂、變形等結構損傷等情況。
(二)房屋地基出現不均勻沉降。
(三)房屋遭受地震、洪水、泥石流、風災等自然災害,可能導致房屋結構損傷。
(四)房屋因火災、爆炸、碰撞、振動等原因,可能導致房屋結構損傷。
(五)房屋使用者或所有人擅自變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由于水位需要保持一段時間才能泄退,房屋一直受雨水浸泡,造成房屋主體建筑材料力學性能的劣化、地基承載力的擾動和不均勻沉降,從而引起結構破壞和房屋倒塌。此類房屋的強度會有明顯下降,重新入住使用前,建議請專業房屋安全鑒定公司進行安全鑒定,確保安全。
一般的鑒定流程:
1、對房屋結構類型、建筑層數、房屋地址、建造年代、房屋產權人、房屋用途等進行全面調查,并繪制建筑平面圖?
2、對房屋的地基基礎、上部結構、圍護結構、建筑裝修、建筑設備等目前出現開裂、變形、滲漏、及破損等進行外觀檢查,判斷該房屋存在的損傷是否已構成危險狀態。?
3、根據現場檢查、排查結果,依照《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城住字[84]第678號)對是否屬于危險房屋進行判定,或提出加固建議等。
暴風雨季節,請務必做好房屋安全監控工作,及時了解房屋結構安全狀況并消除隱患,避免事故的發生。
1、及時加固修繕老舊房屋,對個別構件存在損壞的房屋要及時的進行修繕、保持水道暢通,確保雨期房屋的安全。
2、提高個人避災避難意識,經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評級為危房的建筑物要及時的做好人員疏散搬離,特別是低保戶、貧困殘疾戶及空巢老人等困難群眾的危房需重點關注。
3、注意房屋病害跡象變化,適時注意房屋的墻體或梁板柱是否發生的細微變化,比如:需要注意房屋是否出現異常響動?需要注意房屋裂縫是否持續擴大?需要注意地基基礎是否出現下沉?
針對以上情況,建議委托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對房屋結構安全狀況進行檢測評估。如若房屋外側混凝土受到較大腐蝕,可將表面刨掉,重新澆筑混凝土進行加固處理。